地块编号 |
地块名称 |
报价方式 |
起始价 |
增价幅度 |
竞买保证金 |
DDM2021059 |
DDM2021059(东湖小区旁)地块 |
按总价 |
8210 |
10 |
4000 |
地块详情:
地块编号 | DDM2021059 | 出让方式 | 拍卖 |
地块名称 | DDM2021059(东湖小区旁)地块 | 报价方式 | 按总价 |
地块位置 | 万安县龙溪湾东湖小区旁 | 审核方式 | 资格后审 |
地块面积 | 17068.09平方米 | 竞买保证金 | 4000万元 |
土地用途 | 住宅用地 | 起始价 | 8210万元 |
出让年限 | 70年 | 加价幅度 | 10万元 |
容积率(FAR) | 1<FAR≤2.0 | 保证金截止时间 | 2021-10-19 16:00 |
建筑密度(D) | D≤39% | 拍卖开始时间 | 2021-10-20 09:40 |
绿地率(GAR) | GAR≥30% | ||
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| 1、受让人应当按照本次交易出让文件的约定,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。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,自滞纳之日起,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‰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,延期付款超过60日,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,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,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,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,三年内受让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万安县境内土地竞买活动;2、竞买申请人如对竞买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,在竞买申请时不论是否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,竞得宗地后,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,在土地成交之日起90日内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。单独申请的,竞买申请人应成立独资公司,联合申请的,按提交申请时确定的联合竞买申请人和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。交易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五款内容与本条款说明不符的,以本条款为准;3、竞买人在竞买前须到地块现场查看地块现状,务必对地块有明确认识方可参加竞买。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全面知晓地块情况,接收地块现状(包括瑕疵)及本次出让活动所有规定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;地块面积的误差不影响拍卖成交价。4、本开发项目须严格执行万府字﹝2021﹞129号文规定 |
现场图:
宗地图:
规划条件: